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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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2010-2011 10-24
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2010-2011 10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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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2010-2011 10-24

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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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实验守则
2010-03-16  

 

 

一、责任
1、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实验室规章制度。
2、认真预习当天实验内容,进实验室要听从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安排和调度。
3、衣着整洁、不得穿背心或拖鞋进实验室上课,实验期间不得大声喧哗、吵闹,实验室内不准吃东西,应注意实验楼和实验室环境卫生。
4、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、使用,必须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,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和使用要求进行,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操作及随意开关、搬动、拆卸。
5、要爱护实验室设施、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,节约实验材料。
6、动物尸体、有毒有害的废液按实验要求放置,以便集中处理,强酸、强碱不能倒入水槽腐蚀下水管道。
7、实验结束后,应及时清洗实验器具并放回原处,整理、清洁好实验台上的各类器械、设备、药品试剂,经实验教师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。
8、值日同学负责实验室卫生并处理垃圾和实验废弃物,关闭水电和门窗,经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同意后方能离去。
二、处罚
  1
、不穿白大衣、穿拖鞋者,不得进实验室上课。
  2
、实验期间大声喧哗、吵闹,吃食物,经劝告无效者,实验教师应令其离开实验室;无理取闹者,按干扰教学秩序论处。
  3
、不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范和使用要求操作仪器,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操作及随意开关、搬动、拆卸实验室设施、实验仪器设备,实验教师应及时劝阻。如损坏仪器设备,按相关赔偿制度进行赔偿。
  4
、不按规定处理动物尸体、有毒有害的废液,实验教师应令其改正。
  5、实验结束后,不按规章做好实验善后工作,实验教师应令其改正;未经实验教师同意离去者,按旷课论处。
  6、值日同学没有做好值日,擅自离去,按旷课论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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